声明人:姜涛
我在看守所、拘留所中,在它们给我的“判决书”上签了字,有过违背大法的言行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作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7/1752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