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利筱敏
本人由于怕心、为私、为我的心未放而写下了“保证书”等,在此声明作废。我要紧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7/1752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