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,我和三名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当地乡政府抓回。邪恶把我们的棉衣脱掉,让我们在院内冻着,并放狗咬。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因当时学法少,没有从法上认识法,又因家人的压力,我的人心都出来了,在当地邪党政法委书记写好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上签了字。现在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,我们修的是宇宙大法,是宇宙众生都羡慕的大法徒,向邪恶妥协是修炼人的耻辱,我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向邪恶妥协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多学法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尊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