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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桂英 九九年十月中旬,街道居委会办班时把我叫去,逼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当时因女儿的孩子无人带,我想:我说不炼了,回家后偷着炼,天天办班,我不愿意在那里呆。就这样我同意了,因我不会写字,他们代笔给我写了“保证”,才放我回家。现在我才认识到我这样做是背叛了大法,对不起师父,特此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我从现在做起,尽量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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