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淑梅、王佳显 零六年十二月份,因女儿意外去世,我对法认识不清,对情的执著,在一些常人亲属的压力下,说过“放弃修炼”的话,并强迫儿子放弃修炼。几天后在师父慈悲的点化下,我明白了因缘关系,和儿子从新走進大法修炼,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和儿子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