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春
九九年七二零后,我给邪恶写了(并也代人写过)“不炼功”保证,和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相信师父相信法,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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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8/175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