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长奎
99年我在警察写好的“取缔法轮功书”上我写“不炼了”的东西,声明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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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8/175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