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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娟 我是2004年8月中旬有幸得法。2007年4月10日,在上班的地方被县国保大队非法带走,并非法抄家,抄走复印机、电脑、资料、师父法像等,当晚被非法关在县看守所。在非法刑讯逼供下,配合了邪恶,出卖了三位同修。今天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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