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商文茹
2007年2月3日,发“九评”等资料时,被恶警绑架到乡派出所,不写“三书”不放人,后来儿子代写了东西,我签了字。声明: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9/175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