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敬平
我是在九九年三月份得法的。在7.20迫害开始后,被邪恶强迫签名、不准修炼,最后被常人代笔签名,我没能制止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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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9/175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