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艳波 本人于1999年11月进京上访后,由于内心有放不下的执著,在压力面前,在派出所和“621办公室”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,真是后悔不已。为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