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树珍、刘会英、刘会霞
曾经走过弯路。向邪恶“保证”过,毁过师父的照片,做了对不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声明:我们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9/175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