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宁淑琴
99年7月20日之后被迫写了、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声明: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随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9/175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