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桂香、朱永芳、杜凤兰、朱庆波、黄成杰、赵淑云
曾把《明慧周刊》、《正见周刊》全部烧毁。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9/175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