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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淑芬 我是九九年三月得法的。参加集体学法、炼功刚一个多月,派出所人来到学法小组,给学法小组的学员都登了记。有一天,派出所派两个人来要书,我被迫把《转法轮》交了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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