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淑芬

    我是九九年三月得法的。参加集体学法、炼功刚一个多月,派出所人来到学法小组,给学法小组的学员都登了记。有一天,派出所派两个人来要书,我被迫把《转法轮》交了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30/17544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