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汉花
我在99年7.20以前卖过大法书籍。99年7.20迫害开始,我烧了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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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/175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