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万合、杨桂华
由于怕心,在大队干部来家问“炼不炼法轮功”时,我们写了“不炼的保证”。现在郑重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/175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