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兴洲、周茂秀
1999年在邪党的逼迫下,口头说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我知道我错了,特此声明:我所说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/175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