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崇艳
曾对师尊不敬,将师尊法像毁掉。声明:所做的违背大法的坏事作废。坚定正念,跟上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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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/175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