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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廷阳 九九年七二零迫害至今,邪恶高压强迫下要我在派出所、政法委、公安局及本单位的个人记录中诽谤大法、骂我师父的笔录中签字后,本人非常后悔,深感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本人严正声明:以往所说、所写的对师尊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说“不炼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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