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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景春

    零六年十二月,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发现,在“审讯记录”末尾有“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了”,看后我签了字。零七年十月,我到派出所去取换的身份证,恶警说:“今后还炼法轮功吗?”我说:“不炼了。”严正声明:我说的违背大法的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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