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忠良
2007年4月24日我镇恶警来我家让炼过法轮功的都签名,让我照他们写的拥护什么邪党,强逼中我在不愿意情况下抄写了,我现在认识到我做错了,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抄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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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