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轻
在恶党开“十七大”之前,邪恶加重了对大法的迫害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给邪恶签了名、摁了手印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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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