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秀英
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期间,写了“悔过书”,说了“不炼法轮功了”。严正声明:我给邪恶的街道干部写的“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”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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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