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桂华
2008年3月13日,邪恶警察闯到我家胁迫我按手印、照相、签字,我配合了。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