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翠华
七二零以后写过“不炼的保证”,一切所写、所说的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好好修炼,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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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3/175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