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喜珍、胡三梅 在九九年恶党非法取缔、迫害法轮功时,我们因当时不明真相,有怕心,曾烧毁过大法书。我们现已明真相,明白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。以后我们一定要努力改正错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随师把家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