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迟凤泽 7.20以后,大法遭受迫害,由于怕心重,我被邪恶公安、派出所强迫,写下了“保证”,按了手印,照了相等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派出所签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紧跟正法行程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