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淑珍
我是九六年学法的,由于执著硬让儿子学法,儿子不学,把大法书当手纸用了,这都是我的错,请师父原谅我,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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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4/175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