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合英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过字的“保证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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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4/175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