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永珍
在邪恶迫害下,丈夫替我写的什么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都不是我本人之意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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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4/175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