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湘山、刘惠文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决心修大法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4/175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