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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田 我于1996年10月中旬得法。当邪恶污蔑、攻击、迫害大法的时候,我没有证实大法,并且在本部门邪党书记屡次干扰下,我违心的口头答应了它们“不出去讲真相,只在家里修炼”。公司邪党书记还替我写了“三书”。我交出了《转法轮》一本、法轮章一枚、大法像一张、广州讲法cd一套。一次在亲人受到严重迫害时,烧过《明慧周刊》,毁过“九评”cd带,两次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二零零七年七月,参加了邪党节歌唱比赛,为邪党唱赞歌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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