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美玲
本人于99年有幸得法。7.20后受到了迫害,走了弯路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大法、同修的事,很是愧疚。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所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坚定修炼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5/1758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