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爱菊
二零零一年三月份遭到邪恶迫害,那里的“帮教”把我抬到办公室里,有个恶人要做笔录,当时我配合邪恶做了笔录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做的笔录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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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5/1758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