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海霞
3月15日那天,派出所邪恶非法闯到我家,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,邪恶写下材料,让我签字,还给照相,因怕心,我配合了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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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5/1758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