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文杰
我因为证实大法,被非法判九年,被强行洗脑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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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5/1758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