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仪
在洗脑班、看守所、劳教所、监狱被强制洗脑、强制做奴工,遭到种种非人的肉体、精神折磨。我被迫所写的“五书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6/175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