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一琼
我于2004年7月27日到镇上讲真相、发真相资料时被举报,当场被邪恶绑架。后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。由于怕心,配合邪恶签了不该签的字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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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6/175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