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芬
由于怕心,配合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对不起师父对不起法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6/175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