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翠花
开始打压时,由于怕心重,把师父法像、大法书都交给派出所。声明: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6/175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