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英霞 由于自己有执著,对自己要求不严,在过关当中没能做好,在派出所违心地签了名,违背了宇宙大法,当明白时非常后悔,在此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