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德荣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加倍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7/1759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