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兰
我3月26日在散发法轮功传单时,被举报、非法抓到了派出所。声明:在派出所的所说、所写,尤其是自己和爱人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8/1760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