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凤珍
在《法轮功》遭受迫害开始时,迫于压力我爱人替我向邪恶签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,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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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8/1760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