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村干部找我,问我“炼不炼?”,我当时说“不炼了”等背离大法的话。在这里严正声明:上述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8/1760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