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桂珍
以前我丈夫替我在邪党的派出所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声明::“保证书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马上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8/1760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