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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焦方進 我在一九九五年五月得法,走上修炼的道路。我的心灵得到净化,知道了人生的目标——返本归真。以前内向寡言的性格也变的开朗,人也显得年轻有活力,工作中无怨无恨。2002年11月被单位同事举报。在派出所,配合恶警做了笔录,签了自己的名字,还按了手印,被迫害了7天。事后知道了单位领导和同事代签了“保证书”。回来后,居委会要我每天去报到签名,我没有去,他们就要我丈夫去,我丈夫代签了我的名字。我不敢到居委会去跟他们讲真相,也没有阻止丈夫签名。回到单位上班,我的老板跟我说,不要上班讲法轮功,否则就要辞退我。由于当时自己怕失去工作,就默认了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;我家人和领导同事代我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信师信法,正念正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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