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晓芬
2007年,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一次次的妥协,写“保证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情。给大法造成损失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污点。声明:我的对不起师父及大法的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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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9/176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