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改慧
曾因不精進而走向邪悟,对大法犯罪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,现在迷途知返,痛改前非,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作废。坚定实修,弥补自己的过错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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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9/176084.html